从支路驶入主路不减速电动车一头撞上大货车

2021-06-19 11:26:48来源:涪陵区融媒体中心编辑:田原多

从支路驶入主路不减速 电动车一头撞上大货车


民警提示:宁停三分不抢一秒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


巴渝传媒网讯 (记者 洪俊)男子代某驾驶电动车从支路驶入主公路时不减速,也未注意观察,一头撞上主路上驶过的大货车,导致两车受损、代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

近日下午,代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支路进入主路348国道1234公里200米(石龙门大桥)路段时,未停车观察,也未减速,以较快的速度驶入348国道,径直撞上潘某驾驶的渝D32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右后轮。


事发后,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妙公巡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,协助120转运伤者,随后进行了现场勘查。民警发现,事发路段348国道上设置有减速带及提示减速慢行标志,支路进348国道路口处设置有停止线及停车让行观察通过标志,对面设置有凸面镜。但代某在驾驶车辆时,未能注意观察和避让。


目前,伤者代某正在医院治疗,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
民警提醒:驾驶车辆由支路进入主路时,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尤其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,切记要在路口处停车观察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入。宁停三分不抢一秒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直接冲出路口,这种行为极度危险,已有太多血的教训。避免事故、保护自己靠的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而不是靠赌运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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